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徵聘行政助理】
100年3月1日 【應徵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者。 2、具有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資料處理能力及網頁製作、維護及管理能 力。 3、具有撰寫藝術活動、研討會及辦理藝術活動能力。 4、具有基礎英文閱讀、翻譯及寫作能力。 【工作內容及待遇】 1、負責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2、待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人員僱用要點」標準支給。 【應徵資料】 1、意者請備齊「履歷表」(含自傳及生涯規劃)、「學歷證件影本」,於100 年2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970花蓮縣花蓮市華西路123號「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字樣。 2、履歷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人事相關表格/D.校務基金人員聘任相關項目下載http://www.personnel.ndhu.edu.tw/files/15-1022-6463,c2453-1.php ※書面審查通過者,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通知,試用期三個月。 聯絡人:黃明珍 電話:03-8227106轉2192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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