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公開徵求藝術與設計學系系主任候選人
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以下簡稱本院)依據「國立東華大學院長、系所主管遴選辦法」相關規定,公開徵求藝術與設計學系系主任候選人,新任系主任聘期自105年8月1日起。
1.申請者應具下列條件:
(1)具副教授(含)以上之資格
(2)認同本院藝術與設計學系之設置宗旨
(3)具優良之學術成就
(4)具前瞻之教育理念及領導溝通能力
(5)其他資格與條件均應符合大學法之相關規定
2.有意申請者請備妥下述資料:
(1)個人學經歷資料
(2)近五年內學術著作或藝術創作合計至少3件
(3)個人對於本院藝術與設計學系未來教學、研究、服務之發展願景
(4)提供兩位(含)以上推薦函
3.前述資料請於民國 105年5月26日(週)下午4點30分前以郵寄或親送方式交至「 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藝術與設計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收」(郵戳為憑),恕不接受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之參選資料。
4.申請人必須為本校專任教師,如非本校專任教師,需先經本校教評會三級三審通過,聘任為本校專任教師。
5.符合資格之候選人將受邀於民國105年6月7日(週二)下午15點30分於環境解說中心C103教室發表學系經營理念與願景,並與該系師生進行座談,座談後接受遴選委員會委員之面談。
6.聯絡人:黃明珍小姐
電 話:03-8635102
傳 真:03-8635100
E--Mail:juy@mail.ndhu.edu.tw